民政救济精神病人资格认定    
事项服务星级:
 已入驻行政服务中心  可进行网上申报  打印
分享:
最多去现场次数不超过
1
基本信息
事项编码: 04-004167238-S-13-00-00 办件类型: 即办件
事项性质: 公共服务 服务类型: 社会保障
服务对象: 残障人士 受理单位: 海沧区民政局
是否政务大厅办理: 承办部门(处、科)室: 海沧区民政局
是否收费: 收费名称:
申办对象: 具有本市户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及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精神疾病患者
收费主体: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法律依据:
申请条件:

(一)具有本辖区户口;

(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精神疾病患者。

申请材料:
1.厦门市仙岳医院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复印件1份)
办理流程:

收件受理→审核→审批→制证发件

联系方式: 6895763
监督和投诉电话: 6806879
法定时限: 7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即来即办
网上申报: http://xmhc.fjbs.gov.cn/newApplyOnline.action?fn=applyOnlinePage&serviceid=21FF3B293F62B03B9558A5776A0E1F83
2
申请方式
行政服务中心窗口
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受理地址: 海沧区行政服务中心二层民政窗口
交通指引: 海沧区政府站、海沧国税站
办理方式: 直接到海沧区行政服务中心二层民政窗口提交办理材料
3
相关下载
范本下载
表格下载
当前位置:首页 | 网上办事 | 办事指南 | 部门导航 | 区直部门 | 民政局
民政救济精神病人资格认定
 已入驻行政服务中心  可网上申请办理
1
基本信息
事项编码: 04-004167238-S-13-00-00
事项性质: 公共服务
服务对象: 残障人士
是否政务大厅办理:
是否收费:
服务类型: 社会保障
受理单位: 海沧区民政局
承办部门(处、科)室: 海沧区民政局
收费主体: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法律依据:
申请条件:

(一)具有本辖区户口;

(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精神疾病患者。

申请材料:
1.厦门市仙岳医院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复印件1份)
办理流程:

收件受理→审核→审批→制证发件

联系方式: 6895763
监督和投诉电话: 6806879
法定时限: 7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即来即办
网上申报: 点击进行在线申报
2
申请方式
行政服务中心窗口
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受理地址: 海沧区行政服务中心二层民政窗口
交通指引: 海沧区政府站、海沧国税站
3
相关下载
范本下载
常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