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M04118-10-01-2014-015 | 分 类: | 农业 |
发布机构: | 农林水利局 | 发文日期: | 2014年06月30日 |
名 称: | 厦门市海沧区农林水利局 厦门市海沧区财政局关于做好2014年水稻种植(制种)保险工作的通知 | 文 号: | 厦海农局〔2014〕56号 |
主 题 词: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农业局厦门市财政局;水稻;厦门市分公司;种植;实施办法;自然灾害;农户;宣传;落实 |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中央、省、市强农惠农政策,强化农户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化解农户因灾害造成的损失,我区确定2014年继续开展水稻种植(制种)保险工作,具体实施办法按照《厦门市农业局 厦门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关于做好2014年水稻种植(制种)保险工作的通知》(厦农〔2014〕75号)的要求执行。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开展宣传,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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