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积极落实市政府政策,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保障水平,增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贴,2013年财政补助从每人每年360元提高到390元,个人缴费110元。为减轻农民负担,鼓励农民参保,我区对农村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交的110元,由镇(街)、村(居)和个人共同承担,其中镇(街)承担80%,村(居)和个人共承担20%。2013年度,我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81174人,参保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