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经营收入后劲足。着力发展乡村旅游、都市休闲农业,以置换、租赁方式将农村闲置土地改造为“城市菜地”,同时依托大曦山公园和嵩屿码头,带动民宿业发展壮大。二是工作收入稳增长。通过就业信息平台、进村召开专场招聘会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将企业用工信息反馈给有就业意向的农村居民,并开展就业技能、岗位技能等培训;出台农民工资性补贴购买岗位政策,促进失地、失海农民再就业。三是收入结构强调整。以发展集体经济项目为突破口,统筹规划集体经济项目用地方式,建立农民共享土地增值收益机制;稳步推进职业教育发展,提升劳动人口就业创业能力和产业素质,实现农村居民稳定增收。2015年,海沧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010元,比增7.2%,连续十年蝉联全省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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