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016年7月,海沧法院共办理涉台司法互助案件134件,其中委托台湾地区法院送达法律文书、调查取证案件69件,协助台湾地区法院送达法律文书65件,双向互助频繁。一是严格规范司法互助工作,明确操作流程、审批程序与办理时限,实行“涉台法庭专人负责、副庭长跟踪办理、分管院领导审批”制度,严格日常管理。二是全面运用全国法院国际和区际司法协助案件管理平台,加强培训,确保相关人员熟练掌握操作系统,今年来已通过该平台办理涉台司法互助案件62件。三是积极贯彻尽力协助原则,采取直接送达、夜间送达或节假日送达等方式,邀请街道居委会、小区物业管理处等基层组织协助,在直接送达未果的情况下,通过电话联系台湾地区法院、到公安机关查询户籍信息等确认受送达人地址后,再次进行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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