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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在全省首设台胞陪审调解员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日期: 2013-12-05 字号:

  123日下午,区人社局召开聘请劳动争议台胞陪审调解员会议,建立台胞陪审调解员参与处置涉台劳动争议工作机制,此举在全省范围内尚属首创。市仲裁院黄金院长、区台办张绍华主任、台胞陪审调解员以及台商代表等参加了会议。会上,宣布了罗崇毅等五位台胞成为我区首批受聘任的陪审调解员,并向其颁发了聘书,明确了陪审调解员的工作职责,主要通过参与案件全程调解、典型案例研讨、法律法规宣传等方式来开展工作,与会台商代表纷纷就企业如何开展劳资纠纷调处工作进行了经验交流。最后,康清江局长向陪审调解员和台商代表提出了三点期望:一是要重视调解化纠纷。在处理涉台劳资纠纷中,要避免生搬硬套,坚持“调解为主、裁决为辅”的原则,注重体现企业的人文关怀,切实做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二是要宣传沟通解矛盾。台胞调解陪审员要充分发挥纽带作用,不仅要在个案处理上要发挥特有优势,而且还要肩负起宣传劳动法律法规、加强两岸企业管理模式交流、搭建企业及员工沟通桥梁的重要任务,尽可能避免因法律政策理解差异而引发不必要矛盾。三是要汲取经验促和谐。我区致力于创新劳资纠纷调处机制,首次聘请台湾同胞担任劳动纠纷调解陪审员,应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总结经验做法,形成优势互补,健全台胞调解陪审员的长效工作机制,不断提升涉台劳资纠纷调处水平,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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