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网上办事|残障人士|就业创业
 
申请残疾人“爱心海西书报亭”,可享受的相关优惠政策
日期: 2014-05-29 字号:
 

事项名称

申请残疾人“爱心海西书报亭”

事项类别

服务类

办理机构

名称:海沧区残疾人劳动服务站

地址:海沧区沧虹路36号三楼

咨询电话:6588776 6588799

申请条件

具有本市户籍;持有厦门市残联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在就业年龄段内,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并具有相关经营能力;遵守《邮政报刊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具备履行《邮政报刊亭代办合同》中书报亭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能力。

申请程序

由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厦门市“爱心海西书报亭”经营申请表》,先报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初审、报街道(镇、乡)残联复审,再报区残联审核后,交由邮政局按季审批,并将审批结果报市残疾人就业管理中心备案。

优惠政策

目前书报亭经营者应向邮政局缴纳的费用有:管理费每座560/月、配送费150/月、押金3000元、预付金8000元及书报亭报警器安装费用200元。现拟采取政府补助、邮政局优惠的办法扶持残疾人经营,具体办法如下:

(一)市财政局、市残联给予残疾人经营书报亭的补助如下:

1.书报亭管理补助费300/.

2.以全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按用人单位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部分给予补助。

3.市邮政局和市残联共同组织的经营者业务培训费用。

(二)市邮政给予残疾人经营书报亭的优惠如下:

1.减收书报亭的管理费用160/.月;

2.减收书报配送费50/月;

3.免收残疾人经营书报亭一次性代办业务风险金(押金)3000元;

4.免收书报亭报警安装费200元;

(三)补助、减免后残疾人经营者所需承担的费用如下:

1.书报亭的管理费100/.月;

2.书报亭配送费100/月;

3.书报订货预付金8000元;

4.书报亭的水电安装及日常使用费用;

5.包销书报滞销损失。

(四)经邮政部门批准已在经营书报亭的残疾人,经区残联、市残疾人就业中心认定后,纳入“海西书报亭”的管理,并享受同等政策。


分享到:
收藏】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