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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沧区残疾人职业援助中心
来源:海沧区政府网 日期: 2013-07-30 字号:

  东孚镇、海沧街道、新阳街道这三家残疾人职业援助中心,都属于公益性社会福利服务机构,主要为残疾人免费提供职业技能训练、康复治疗等服务。残疾人在援助中心劳动所得除了政府每天给予20元补助以外,其劳动产品加工费全归个人所有。根据2012年02月份统计,平均每个残疾人在援助中心每月可获得800元左右收入,基本解决本人生活问题,减轻了残疾人家庭负担。

  事项名称:进入海沧区街(镇)残疾人职业援助中心申请流程

  事项类别:服务类

  办理机构

  名称:东孚镇残疾人职业援助中心

  地址:东孚镇天竺花园24梯101室

  咨询电话:6315312

  地址:东孚镇天竺花园梯室

  名称:海沧街道残疾人职业援助中心

  地址:海沧街道兴港花园14号楼273号101室

  咨询电话:6895575、6895579

  地址:海沧街道兴港花园号楼号室

  名称:新阳街道残疾人职业援助中心

  地址:新阳街道新垵1号路正顺花园内新阳幼儿园旁

  咨询电话:6893376

  地址:新阳街道新垵号路正顺花园内新阳幼儿园旁

  服务对象

  援助中心的服务对象为本辖区内在就业年龄段有劳动能力未实现就业的各类残疾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本区户籍,持有厦门市残联核发的第二代《残疾人证》,需要接受职业训练、体能康复锻炼和庇护就业服务的16-50岁(男55岁)的各类轻度残疾人(智力残疾和精神残疾三、四级);

  生活能够基本自理,有一定劳动能力,不需接送;

  无传染病,无严重躯体性疾病(如心脏病、肝炎、癫痫等疾病),无严重行为障碍和骚扰行为,无攻击、自伤行为和轻生意念;

  精神残疾类需经精神卫生服务中心提供病情稳定证明,并经精防医生评定适合在援助中心受训。

  申请程序

  申请人填写申请表

  村(社区)、镇(街)初审

  镇(街)残联领导、援助中心主任约,见申请人进行综合能力评估,审核未通过,将退出申请,社区联络员负责将未通过原因告知申请人(或监护人)

  申请人至区级以上人民医院体检,体检不合格,将退出申请,社区联络员将未通过原因告知申请人(或监护人)

  申请人入残疾人职业援助中心培训,不适应学习,将退出申请,社区联络员将未通过原因告知申请人(或监护人)

  申请人与残疾人职业援助中心正式签订协议

  正式学员

  学员待遇

  学员午餐补贴及劳动津贴:每人每天20元;

  学员在街(镇)残疾人职业援助中心从事有偿手工劳动按计件或计时发放劳动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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