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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沧区法律援助体系基本实现全区域便民服务
来源:司法局 日期: 2013-03-22 字号:
   海沧区法律援助工作长期以来在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下,通过法援工作人员的努力打拼,我区法律援助工作完成两项突破。一是实现援助网络全面覆盖。首先,在3个镇(街)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在36个村(居)设立法律援助联络员。其次,在区法院立案大厅设立法律援助工作室,在区交警大队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点,安排律师值班接待,法律援助触角不断向基层延伸。再次,与区民政局、区妇联、区工会等单位建立法律援助联动机制。同时,今年刑事诉讼法修正于11日实施后,法援中心第一时间与公安、检察院、法院建立有效的法律援助案件业务对接。二是实现“一站式”便民服务。首先,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 为未成年人、农民工、残疾人等困难群体优先提供法律援助,实现受理、审批、指派援助律师当天完成。其它援助案件,只要当事人提供证据材料齐全,也基本实现当天申请当天即完成援助案件的指派工作。其次,“148”法律咨询接待窗口入驻海沧区政务服务中心,安排专人接待法律援助咨询、办理法律援助申请、参与涉法涉诉调处等。实现了法律咨询、申请援助、安排律师提供法律帮助“一站式”法律服务。据不完全统计,近三年来海沧法律援助中心通过接待群众来访咨询、“148”法律专线电话等渠道,解答引导群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涉法、涉诉矛盾纠纷问题4000余人(件)。为低保对象、妇女儿童、老人、残疾人、未成年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提供417件民事、刑事等方面的无偿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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