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采取普惠加特惠的政策措施,开展慰问活动。“全国助残日”期间,慰问全区2772名残疾人,每人发放节日慰问金200元,其中低保户残疾人每人300元。六一儿童节期间,为全区108名14周岁以下残疾儿童进行慰问每人300元,共计62.97万元。二是扎实推进新农保试点工作。为缴费困难的农村重度残疾人争取倾斜照顾,对农村重度残疾人按100元最低参保标准全额代缴,实现零缴费参保。三是实施海沧区户籍残疾人本人月收入不计入家庭收入范围,确保贫困残疾家庭应保尽保,鼓励残疾人融入社会,参与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