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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残疾儿童得到及时康复治疗
日期: 2011-03-08 字号:

  2010年政协委员提案回顾 提案人:陈小苑 

  背景:0-6岁是对残疾儿童采取行之有效抢救性康复措施的关键阶段,实施抢救性康复工程不仅可以减轻政府、社会和家庭的经济负担,还可以增加部分残疾儿童恢复健康的几率。我区目前有0至6岁残疾儿童35名,在岛内进行抢救性康复的20名,还有15名孩子未进行康复,这些康复对象家庭条件普遍困难,大部分属于低保户、低保边缘户、低收入户。 

  建议:1、筛选残疾儿童:采取接受报名和到乡村、街道筛查摸底相结合的方式,录入残疾儿童数据库,确定康复对象。2、贫困认定:残联配合民政部门,对已被确定为康复对象的残疾儿童家庭进行经济状况调查,对贫困残疾儿童家庭进行认定。3、将0-6岁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程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加强资金监管。4、建立长效的随报建卡制度,做到本辖区内0-6岁贫困残疾儿童随发生、随发现、随报告、随登记。5、广泛开展宣传活动,营造全社会都来关爱残疾儿童、支持残疾人事业的良好社会氛围。 

  办理情况: 

  收到提案后,区残联积极开展残疾儿童摸底调查工作,深入市康复中心、市妇幼保健院了解残疾儿童的康复情况,协调相关部门寻找解决残疾儿童康复有效方案,并上报海沧投资区管委会、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关于海沧区0-6岁学龄前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治疗方案”,会议研究同意制定《海沧区残疾儿童康复护理补助办法》。在市级康复训练补助的基础上,区级再给残疾儿童实施阶段性康复护理补助,进一步保障我区残疾儿童的合法权益,让残疾儿童得到及时康复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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