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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协七届一次会议优秀提案回顾——建立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
来源:厦门网海沧视窗 日期: 2013-01-04 字号:

  提案人:陈小苑、丁浩(并案)

  据海沧消息报报道 提供残疾人托养服务的机构,绝大多数重度残疾人由于自理能力缺失,仅靠家庭或亲属看护照料,长期处于封闭状态,基本的精神及物质需求难以得到全面有效保障,希望政府、社会和残联伸出援助之手,尽快帮助其解决托养难题。

  陈小苑建议:一、依托区、镇(街)社会福利中心实施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二、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社会资源共同参与的残疾人托养服务机制。三、多层次、多渠道筹集托养资金,努力形成持续稳定的资金投入。

  丁浩建议:将重度残疾人纳入我区福利中心进行机构托养。

  办理情况:1、 我区在全市率先出台《海沧区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实施意见》,并于2012年5月19日举行海沧区社会福利中心暨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开业仪式。区社会福利中心作为区级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的场所,通过集中托养开式,为本区年满18周岁以上(含)、60周岁以下(含),病情基本稳定,无传染性疾病,自愿申请集中托养服务的智力和肢体重度残疾人提供生活照顾、日常护理、康复和基本医疗服务、精神文化活动等服务。

  2、 采用民营公助的经营模式,对托养服务申请人享受低保补助每人每月补助1500元、非低保对象每人每月1000元补助;对重度残疾人托养机构,托养人数达到5人(含)以上,且符合《残疾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行业标准,并与区残联签订提供五年(含)以上优惠残疾人入托养服务协议的,给机构每床最高10000元奖励。

  3、 目前已有8名残疾人入住托养服务中心。

  

  (图: 在区重度残疾康复中心,医护人员正耐心的引导残疾人进行康复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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