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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福建省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福建省数字福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2年度设区市政府及省直单位电子政务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 2012-07-10 字号:

  厦府办〔2012〕173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国土房产局、市人口计生委、市信息化局、市效能办、市行政审批办、市信访局、市档案局、市信息技术服务中心:

  现将《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福建省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福建省数字福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度设区市政府及省直单位电子政务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2〕98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对电子政务进行绩效考核是促进电子政务发展,提高政府绩效、提升机关效能的重要举措。各相关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勇争第一,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高度重视电子政务绩效考核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指标考核内容各项工作。

  (二)明确工作责任。各相关单位要对照考核指标逐项落实,层层分解任务,责任落实到人,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各牵头负责的政府部门为每项工作的第一责任单位,要全面理解电子政务绩效考核的内容、方法和要求,加大工作推进力度,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三)加强沟通协调。电子政务绩效考核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相关单位要按责任分工尽快开展工作,加强协调配合,及时沟通解决问题,推动工作按进度有序开展,同时,要认真对照去年考评时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补缺补漏。

  二、工作分工

  根据省府办文件精神,各单位分工负责具体考核指标的落实、备考工作。

  (一)组织工作分工。由市府办牵头,负责召集和协调工作。市效能办负责做好检查督促工作、市信息化局负责做好考核内容的落实工作。

  (二)基础建设绩效项目。网络基础设施由市信息化局、市信息技术服务中心、各区政府办负责;数据中心建设由市信息化局、市信息技术服务中心负责;目录交换系统部署应用由市信息化局、市信息技术服务中心负责,其中:人口综合服务系统由市信息化局、市信息技术服务中心负责,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人口计生委配合。

  (三)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绩效项目。人口、法人库建设由市信息化局、市信息技术服务中心负责;自然库由市国土房产局、市信息化局负责,市测绘与基础地理信息中心、市信息技术服务中心配合;证照库由市信息化局、市信息技术服务中心负责。

  (四)信息化应用绩效项目。网站绩效、基础办公由市府办、市信息技术服务中心负责;网上审批省市联动由市效能办、市信息技术服务中心负责;12345政务服务热线建设由市长专线办负责。

  (五)安全保障绩效项目。落实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职责1-3项由市信息化局牵头,市公安局、市信息技术服务中心配合;第4项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由市公安局牵头,市信息化局、市信息技术服务中心配合。

  (六)鼓励考核项目。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由市信息化局、市信息技术服务中心负责。

  (七)市信息化局和市财政局要做好考核项目的资金保障工作。

  三、进度安排

  从2012年6月起不定期召开进度通气会,及时沟通考核项目工作进展情况;2012年11月10日-20日各单位开展自查自评,并于11月25日前将自查自评情况报市府办信息处,2012年12月20日前做好补缺补漏工作,2013年1月迎接省考核组检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一二年六月十一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6月11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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