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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来源: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日期: 2016-12-19 字号:

区直各办、局,各国有企业,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里有关部署,切实加强对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建立厦门市海沧区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一)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解决改革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二)组织实施区委管理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

  (三)指导和协调全区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审核区有关部门管理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

  (四)督促检查全区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落实情况。

  二、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总召集人:赵雪晖(区政府副区长)

    员:颜丽珍(区人社局局长)

        陈意安(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李江平(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简永丰(区发改局局长)

        杨 文(区财政局局长)

        陈耀辉(区人社局副局长)

        连卫东(区国资办正处级助理稽查员)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挂靠区人社局,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人社局局长颜丽珍兼任。

  联系会议成员调整由各成员单位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报联席会议总召集人批准。

  三、联席会议制度

  (一)会议召集。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全体会议,研究审核改革实施方案,协调解决改革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召开全体成员会议或专题会议。全体成员会议、专题会议由联席会议总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成员负责召集。

  (二)信息交流。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加强信息交流和沟通,联席会议办公室定期了解各单位各部门改革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各成员单位进行通报。各成员单位要主动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供改革工作有关信息。

  (三)文件印发。联席会议议定事项、联席会议年度工作要点、阶段性工作安排以及总结材料等采用“会议纪要”、“通知”、“报告”、“情况通报”等形式,以联席会议办公室名义印发。

  附件:联席会议和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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