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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孚街道
引言
为了落实全国农村综合改革工作会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镇机构改革工作的要求,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1号)、国务院《关于做好农村综合改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4号)和《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闽委编办[2005]144号)、《中共厦门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推进镇机构改革工作的通知》(厦委编[2007]10号)、《中共厦门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镇人民政府职能界定问题的通知》(厦委编[2007]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东孚镇实际,制定海沧区东孚镇机关“三定”方案及事业机构整合方案如下。
 
主要职责

镇党委工作职责

镇党委在上级党委领导下工作,主要有下列职责:

  • 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委的决定、决议,团结、组织党员和群众,保证党和政府各项任务在辖区内顺利完成。
  • 研究决定镇、村建设总体规划、社会服务、发展经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 领导人大、政府和工会、共青团、妇联、民兵等组织,帮助他们搞好自身建设,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充分行使职权,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
  •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在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的同时,认真抓好以村党支部为核心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农村改革和建设中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
  • 讨论决定在职权范围内的干部任免、调配和奖惩事项,负责对他们的教育、培养、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
  • 领导精神文明建设,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镇人民政府工作职责

根据《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按照科学发展观“五个统筹”的发展要求,结合当前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镇人民政府主要有下列职责:

  • 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 负责编制实施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村镇建设等各项规划;指导农村经济发展,推进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维护经济秩序,营造公平、公正的发展环境;做好征地拆迁工作,维护好开发建设和发展稳定大局。
  • 切实抓好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体育等工作,大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田水利建设、生态环境建设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加强农业和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切实做好就业培训、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救济救助等工作。
  • 完善对村(居)民委员会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指导,帮助村(居)民委员会制定落实工作制度、“村规民约”,加强征地补偿款的发放和使用管理;加强农村土地等承包合同管理,推进村务公开;健全完善村级财务、土地、合同等档案的统一集中管理;加强基层民主建设,推进村(居)民委员会自治。
  • 加强镇财政管理;做好经济社会统计和村级财务内审监督工作;建立健全减轻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机制。
  • 依法保障各类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和公民财产权,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它权利,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强化信访、调解工作,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 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府规定的其他事项。

 

镇人大主席团职责

镇人大主席团在上级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及镇党委的领导下工作,主要有下列职责:

  • 保证宪法、法律、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遵守和执行。
  • 主持本次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并负责筹备、召集下一次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 督促和支持本级人民政府工作,审查本镇人民政府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建设计划和财政预、决算的部分变更。
  • 调查研究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问题,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建议或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
  • 负责组织选民依法对本级人民代表的罢免和补选工作,依法决定镇长代理人选,受理镇人民政府个别副镇长的辞职案,并提交下一次人民代表大会追认。
  • 负责本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编组、联系工作,建立和实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活动制度,办理代表提出的议案,并依照程序作出处理决定,制定代表活动计划,组织代表开展活动,及时反映代表和群众对本镇人民政府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 办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交付的其他工作。

 

镇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职责

镇纪律检查委员会在镇党委及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领导下工作,主要有下列职责:

  • 维护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
  • 检查本镇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
  • 协助党委、政府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党纪国法。
  • 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党纪和国家法律法令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
  • 保护党员的民主权利,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受理本镇党员、工作人员、群众的申诉、控告、检举事宜,认真组织查处,作出处理。
  • 指导基层党组织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帮助制定各项监督机制。
  • 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纪检监察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

(一)内设机构

 

党政办公室工作职责

党政办公室是在镇党委、政府直接领导下的日常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如下:

  • 负责党委、政府各类文件、报告、重要会议资料的起草工作;根据党委、政府指示,以党委、政府名义转发上级机关的文件,向上级机关报告、请示工作;负责党委、政府发文的审核、编排、印发工作。
  • 承办党委、政府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事项,负责上级行政公文的签收、登记、传阅、批办、承办、催办、归档工作。
  • 负责做好保密工作,严格依照规定做好政府印章的管理、使用。
  • 负责组织安排党委、政府办公会议及党委、政府召集的其它专门会议和活动,作好会议记录,整理会议纪要。
  • 按时完成上级资料汇报任务,积极向上级新闻、信息部门提供稿件,及时准确地将我镇各方面工作情况及社情民意等信息向上级反馈。
  • 负责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处理工作,受理党委、政府及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来信来访问题,督促指导有关单位和部门做好信访件的办理。
  • 负责机关食堂、门卫、车辆管理以及值班安排、报刊征订等后勤保障工作。
  • 负责协调全镇有关部门的工作联系,充分发挥办公室参谋助手、协调综合、督促检查、服务领导干部的职能作用。
  • 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财政经济办公室工作职能

财政经济办公室在镇政府的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发扬艰苦奋斗、勤俭办事的优良传统,严格执行财政法规和各项财经制度。
  • 编制全镇预算内外和自筹资金预决算方案,制订并落实年度财政工作计划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管理和监督全镇机关事业单位的财务活动。
  • 负责组织和管理镇级预算内收支,协助税务机关搞好税收征管工作,完成镇财政总收支任务;负责镇政府的各项预算外资金和镇级自筹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 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镇一级企业、事业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管理和监督,加强财会队伍建设。
  • 负责本镇乡镇企业经济建设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安全生产管理等工作。
  • 负责组织各项经济统计和有关经济普查工作,执行国家统计标准和统计报表制度。
  • 完成其他各项财政工作任务,并承办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工作职责

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计生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工作,行使以下职责:

  • 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提高干群计生基础知识知晓率,每年组织辖区内计划生育工作者(包括村管理员、协会小组长)进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计划生育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 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统计,掌握辖区内育龄群众结婚、怀孕、生育、节育和生殖健康等计划生育工作动态,组织好每月一次的计划生育工作例会,及时向分管领导、镇党委、政府汇报工作,提出工作建议。
  • 指导镇计划生育服务所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生殖保健服务,积极稳妥地开展避孕方法知情选择。
  • 为育妇办理《生育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流出人口婚育证明》等证件。
  • 做好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 指导、检查、督促村委会落实计划生育各项工作和辖区内用人单位和房屋出租户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推动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
  • 协调相关部门落实有利于计划生育的政策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
  • 抓好计划生育行风建设,依法查处违反计划生育案件,做好计划生育信访工作,落实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提高窗口优质服务。做好本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文书资料、信息统计资料、技术服务资料等档案资料的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
  • 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计生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计划生育协会工作职责

镇计划生育协会的主要工作职责是:指导村协会组织会员发挥带头、宣传、服务、监督、交流的作用,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活动,积极参与扶贫开发、社区服务、思想政治教育、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 制定全镇协会发展规划,开展计生协会三联创活动,团结和依靠热心于计生工作的人士,协助政府实施计划生育基本国策。
  • 负责本级及下一级协会组织机构活动情况的统计及有关资料的归档管理,指导村协会开展各项工作。
  • 宣传人口科学理论和计生技术知识;发动会员在控制人口增长,提高人口质量,及计划生育中起带头作用。
  • 向群众宣传人口科学理论、国家计划生育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传播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等科学技术知识。
  • 协调社会力量,开展“三结合”工作,向群众提供生产、生活、生育服务,发展人口福利事业,帮助群众解决计划生育的实际困难和后顾之忧;推动计划生育优先优惠政策的实施。
  • 行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职能,反映群众的意愿与要求,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镇村建设办公室工作职责

镇村建设管理办公室负责矿产资源管理、环境保护、镇村建设规划、市政、路政管理工作。在镇政府的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指导下开展工作,具体负责镇域内的镇村建设管理工作,行使以下职责:

  • 宣传贯彻执行有关镇村规划建设、道路管理、环境保护、矿产资源管理、市政管理等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 配合区土地、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制订实施新村建设规划、年度建设计划、镇村道路管理、土地使用规划。
  • 指导、检查、监督镇村建设项目定点划线,建设用地报批工作,村容村貌、路政、市政、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园林绿化、矿产资源保护的工作。
  • 协同有关部门查处违章建筑、非法用地、污染环境、村镇道路障碍、违法开采矿产资源等的违法、违章、违规事件,以及调解纠纷事件。
  • 督促检查村镇建设、土地、环保、矿产、道路等有关经费的收缴、使用。
  • 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工作职责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工作行使以下职责:

  • 贯彻中央和上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工作指示,研究、拟定本辖区的工作计划、阶段性工作方案和措施,提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讨论决定并负责组织实施。
  • 掌握、分析辖区内的治安形势和工作状态,及时向上级反馈信息,重大问题提请党委、政府(办事处)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研究解决。
  • 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共同解决辖区内突出的治安问题。
  • 指导、检查、督促基层党支部、村(居)委会和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工作,对存在问题的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并视情况提出行使一票否决权的建议。
  • 协助有关部门指导治保会、调解会和各种形式的群防群治队伍的工作。
  • 开展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 组织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创建达标活动。
  • 办理上级交办的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其他事项。

 

(二)镇人民武装部工作职责

镇人民武装部负责民兵和征兵工作在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人民武装部的指导下开展工作,行使以下职责:

  • 负责全镇民兵和预备役的组织建设、军事训练和政治教育,提高民兵和预备役人员的军政素质。
  • 协同部队搞好军民联防,完成战备执勤任务。
  • 组织民兵配合公安等部门维护社会治安、安全防火工作、保持社会稳定
  • 负责辖区内兵役登记、征兵工作和退出现役军人的预备登记、统计工作。
  • 负责辖区内战争动员潜力调查,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战时兵员动员的各项工作。
  • 战时负责组织实施兵员动员和带领民兵参军参战,支援前线,保卫后方等任务。
  • 负责对民兵干部的培训、考核、任免、教育和使用,不断提高民兵干部队伍素质。
  • 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退出现役军人的接收安置、军地两用人才开发使用和拥军优属工作。
  • 负责组织发动民兵参加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开展以劳养开活动,做好双拥工作,组织指挥抢险救灾,完成急、难、险、重任务。

 

(三)镇工会联合会工作职责

镇工会负责组织参加本单位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依法维护机关、企、事业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益。在镇党委的领导和上级工会指导下开展工作,行使以下职责:

  • 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工人运动、工会工作的方针政策;制订全镇工会工作计划,组织实施上级的工作部署。
  •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组织和指导各基层工会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反映职工的愿望、要求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为党委和政府提供决策依据。
  • 参与协调企业的劳动关系和调解劳动争议,协商解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
  • 监督镇机关及各企业单位对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情况,协助和督促企业做好保险、劳动保护工作,依法维护企业业主和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女职工的特殊利益。

 

(四)镇团委工作职责

镇团委负责团员、青年的发展、教育、管理及推优工作,在镇党委的领导和团区委的指导下开展工作,行使以下职责:

  • 负责团员青年的基本理论学习和思想教育工作。
  • 建立健全团委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基层组织的班子建设工作,以培育四有新人为目标,组织开展适合农村青年特点的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参加公益活动。
  • 加强团的组织建设,严格履行《团章》规定的团员发展程序、负责团员发展和推优工作。
  • 当好党委的助手,完成各项中心任务,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五)镇妇联工作职责

镇妇联负责组织妇女开展各种有益活动,保护妇女合法权益,指导妇代会工作。在镇党委的领导和上级妇联的指导下开展工作,行使以下职责:

  • 制定并组织实施本镇妇联工作计划,总结推广妇女工作典型经验,开展五好家庭双学双比等活动,表彰先进。
  • 组织、发动广大妇女参与改革和经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组织开展有益联谊活动,投入社会,促进了解,增进友谊,为妇女事业的发展起到主人翁的作用。
  • 组织妇女参加学习,提高自身素质,促进妇女人才成长并做推优工作。
  • 代表妇女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推动、协调各有关部门为妇女服务,创办妇女儿童福利、保障事业。
  • 完成镇党委和上级妇联布置的任务,指导村妇代会工作。
直属行政机构简介

根据《中共厦门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推进镇机构改革工作的通知》(厦委编[2007]10号)文件,结合东孚镇实际,对东孚镇事业单位机构设置调整如下:设立4个综合性服务中心(不含计生服务中心),即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加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牌子)、文化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加挂劳动保障事务所、林业工作站牌子)、建设管理服务中心,核定编制35名;保留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核定编制11名。以上事业单位为全民事业单位,隶属镇政府管理,人员经费由镇财政核拨,5个综合性服务中心领导职数各2名。

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加挂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牌子

原东孚镇经济服务中心更名为东孚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加挂东孚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牌子,核定编制11名,其中领导职数2名。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工作,行使以下职责:

  • 全面统筹和规划辖区内乡镇企业的经济发展战略,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乡镇企业的方针、政策,为企业提供信息、技术、政策法规等服务;指导辖区内企业抓好安全、环保、消防等管理工作。
  • 协助做好招商引资和帮助落户帮助企业办理有关手续。
  • 组织企业各种统计及财会汇总,及时收集、整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项指标运行情况并进行综合分析和上报。
  • 承担镇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文化服务中心

保留东孚镇文化服务中心,核定编制5名,其中领导职数2名。文化服务中心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工作,行使以下职责:

  • 负责全镇文化体育活动的开展和管理工作。
  • 巩固和发展文化阵地,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 协助有线电视正常工作,确保有线网络畅通。
  • 收集整理民间文化遗产,配合上级文化部门保护国家文物。
  • 承担镇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加挂劳动保障事务所、林业工作站牌子

原东孚镇农业服务中心与原东孚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合并,设立东孚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加挂东孚镇劳动保障事务所、东孚镇林业站牌子,核定编制13名,其中领导职数2名。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工作,行使以下职责:

  • 编制和组织执行全镇农业、林业和水利发展规划、工作计划。
  • 负责全镇农林水利工作的管理实施、指导和服务。
  • 负责指导农村水利实用技术的应用及村级农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
  • 负责全镇动植物疫情监测预防工作。
  • 负责全镇农林水利生产统计与计划指导工作。
  • 负责村级财务管理监督、农民减负及管理指导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等服务工作。
  • 配合镇防汛抗旱、防火、重大动物防控等领导机构做好防汛抗旱及防火、防疫的监测、物资储备及协调等工作。
  • 配合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做好农村水利综合管理、检查、监督及执法工作。
  • 因地制宜地开发各种形式的社区服务业,拓宽就业渠道,增创就业岗位,指导失业人员从事社区服务。协助“4050”人员办理社保补贴和实现再就业。
  • 管理社区就业服务组织,落实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从事社区服务的优惠扶持政策和再就业岗位。
  • 为失业人员办理失业登记、档案挂靠,提供就业信息、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就业培训等服务工作。
  • 负责在辖区内各村(居)委会成立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组织,协助其制定职责并组织实施;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和服务工作,为异地安置的离退休人员办理报销医疗保险费手续。
  • 组织做好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全民医保等社会保障工作。
  • 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开展劳动监察工作,协调企业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 代办缴纳社会保险费手续和退休手续;做好义务兵档案、退休人员档案管理。
  • 做好《再就业优惠证》的核发工作,了解辖区内用人的用工需求信息,对有就业愿望的下岗失业人员进行职业介绍或岗位推荐;为自谋职业的下岗失业人员申请小额担保借款办理有关手续;调查、核实辖区内下岗失业人员隐性就业情况;动员组织未能继续升学的新成长劳动力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协助做好劳动保障统计调查工作。
  • 承担镇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保留东孚镇建设管理服务中心,核定编制6名,其中领导职数2名。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工作,行使以下职责:

  • 落实村镇建设规划,根据开发建设需要做好征地拆迁工作,依法制止占用国有土地行为。按规定收取村镇规划建设的各种管理费、城镇配套费。
  • 加强市容与环境卫生巡查,对辖区内的环卫设施进行保护和管理,对村容村貌进行整治,做好环境卫生的日常保洁及垃圾清运工作。
  • 承担建筑市场管理、建筑质量监管、建筑工程安全等工作。对辖区内的非法占地或违法建设行为进行巡查和制止,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对违章建筑进行拆除。
  • 依法保护辖区内矿产资源,监督矿主进行安全合理开发,配合有关部门制止非法盗挖行为。
  • 承担镇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保留东孚镇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核定编制11名,其中领导职数2名。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和上级计生部门的指导下,行使以下职责:

  • 以多种形式开展人口理论和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教育;宣传计划生育方针、政策、法规和晚婚晚育、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科普知识;总结和推广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经验。
  • 开展各种节育手术,优生优育咨询,节育手术并发症治疗;对村计划生育服务室进行技术指导;推广运用节育优生新技术,围绕计划生育工作开展生殖健康服务,承担节育优生临床科研任务。
  • 负责本镇避孕药具计划管理,储存和发放;指导基层避孕药具工作,并做好效果监测。
  • 对村级管理员、宣传员、药具发放员进行培训;组织育龄群众接受国情、人口、婚育及计划生育知识教育。
  • 做好全镇育妇“三查两补”工作,指导开展避孕方法知情选择工作;负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的监督管理,建立婚前保健、孕产期保健制度,防止或减少出生婴儿缺陷,保护育妇身心健康。
  • 对全镇流出和外来流入人员进行登记统计,做好流出办证及流入登记、验证、办证工作,并及时纳入综合管理,为其提供必要的服务。
  • 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做好对已婚育妇的服务与管理,及时做好交接和通报工作,准确掌握本镇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情况。
  • 负责全镇流动人口统计工作,健全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台账,搜集、整理有关资料并存档备案。
  • 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责任,检查指导各村流动人口管理工作,负责流动人口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
     
政务公开工作机构
党政办
联系人:陈美玲
办公地址:海沧区东孚镇政府412室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班时间
联系电话:6312977
传真号码:6269566
电子邮箱:hcdfz@haicang.gov.cn
投诉电话:6046186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
受理科室:党政办
受理人员:周景迁
办公地址:海沧区东孚镇莲花村镇政府办公楼1楼
受理电话: 6312172
 
联系方式
办公室:6315667
地址:海沧区东孚镇莲花村东孚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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