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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党校
引言
根据《关于各区区委党校机构编制问题的通知》(厦委编[2008]5号)、《中共厦门市海沧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中国共产党厦门市海沧区委员会党校的通知》(厦海委编[2004]4号)、《中共厦门市海沧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中共厦门市海沧区委员会党校主管部门的通知》(厦海委编[2007]4号)和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关于同意厦门市委党校等20家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的批复》(闽委组参[2007]7号)文件精神,中共厦门市海沧区委员会党校加挂中共厦门市海沧区党建研究会牌子,是中共厦门市海沧区委员会直属全民事业单位,内部从事党务和行政管理工作的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机构规格为相当于正处级,经费由区财政全额核拨,其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确定如下: 
主要职责
  • 根据区委、区政府及全区干部队伍建设和干部培训工作的要求,会同区委组织部研究制定培训计划,依托市委党校,开展联合办学。对区管干部、科级干部、中青年干部、理论骨干以及行政村、社区、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书记等进行培训。 
  • 根据《公务员法》和区委、区政府的部署,对公务员进行上岗培训、任职培训、业务培训和更新知识的培训。 
  • 与相关部门配合,举办统战干部、人口和计划生育干部、妇女干部、工会干部等各种专门培训和短期培训。 
  • 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党的基本知识。 
  • 紧密结合区情和教学工作,深入开展调查研究。 
  • 借助市委党校师资力量和图书资料等资源优势,加强对全区基层党校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业务的指导。 
  • 承办区委、区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区委党校内设两个科,为综合科和培训科。 

 

综合科 

  • 协助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文书处理、文件文稿起草、会务筹备组织、信息收集上报、机要保密等工作;
  • 落实办公会议决定的行政工作;
  • 组织全校的理论和时政学习;
  • 负责制定党校全年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 做好年终工作总结;
  • 负责党校的财务管理工作;
  • 负责党校规章和管理制度的制定、完善、实施和检查;负责安全保卫、档案人事、公务接待、卫生保洁、后勤保障、设施维修等管理工作。 

 

培训科 

  • 负责党校各类主体班、联办班等教学计划安排和实施;
  • 负责与市委党校的联系协调与授课教师的聘请联络;
  • 负责科研及教学调研,掌握教学进度和教学动态,检查教学效果,反馈教学情况,总结教学工作经验;
  • 协助党校领导组织教学方法研究和教学经验交流;
  • 会同组织人事部门做好学员在校期间的考核工作和结业后的跟踪考核;
  • 负责党员干部技能培训工作等。 
联系方式
办公室:6056804
值班室:6056804
传真:6057054
邮箱:hcdx666@126.com
地址:海沧区滨湖北路15 号文化中心四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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