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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归国华侨联合会
引言
根据《中共厦门市委办公厅关于厦门市海沧区(海沧台商投资区管委会)机构设置、编制核定、领导职数配备方案的通知》(厦委办发[2003]44号)和《中共厦门市海沧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下达海沧区委、政府、人大、政协及各群团机关编制、职数的通知》(厦海委编[2003]5号)文件精神,厦门市海沧区归国华侨联合会机关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确定如下:
主要职责
  • 宣传党和政府侨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引导和组织归侨、侨眷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各时期的政治、时事,保持与党中央高度一致。 
  • 密切联系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了解和反映侨情民意,加强归侨、侨眷的法制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为国家改革发展稳定和特区建设服务。 
  • 依法维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和海外侨胞在国内的正当权益,积极参加参政议政,反映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广大归侨服务。 
  • 配合有关主管部门做好人大、政协中侨界代表、委员的推荐工作,为侨界代表、委员履行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职能提供服务。 
  • 开展海外联谊和侨务对台工作,做好海外华侨华人二、三代及新移民工作,深交老朋友、广交新朋友。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牵线搭桥、招商引资工作,为归侨侨眷兴办企事业和海外侨胞回国投资服务。 
  • 加强同港澳台同胞的联系,密切与海外侨胞及其社团的联系,参与以地缘、血缘、业缘为纽带组成的侨团的联谊活动。 
  • 宣传海内外侨胞的先进事迹和爱国爱乡行动,开展海内外文化、学术交流;引导、协助归侨、侨眷和海内外侨胞在国内兴办文教卫生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 
  • 加强侨联自身的组织、思想、作风和制度建设,指导基层侨联组织开展工作,发挥基层侨联组织的作用。 
  • 承办区委、区政府及上级侨联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 暂不设内设机构
联系方式
办公室:6589322
传真:6589322
地址:海沧区滨湖北路9号行政中心主楼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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