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运物流政策解读
 

主持人:

  各位网民朋友,大家好。欢迎参与我们这一期的在线访谈。首先,让我们欢迎海沧区交通运输局局长周丹蓉做客海沧区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栏目。周局长,您好!

周丹蓉:

  主持人,您好!各位网友,大家好!

主持人:

  周局长,据了解,海沧区交通运输局成立时间较短,各位网友可能对区交通运输局比较陌生,您能简要介绍区交通运输局都有哪些职能吗?

周丹蓉:

  好的,我简单介绍一下。区交通局于2015年11月独立挂牌运作,下属一个事业单位即运输管理所,交通局的主要职能除了大家比较熟悉的重点道路建设外,还要承担运输服务业、公共交通、出租汽车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责任;以及港口规划、建设管理、现代物流业的发展促进工作等。

主持人:

  听完周局长的介绍,想必广大网友朋友们已对我区交通运输局的工作内容有了初步认识。我们也知道了现代物流业的发展促进工作是区交通运输局的重要工作之一。在这里,我想替广大网友咨询一下周局长,我区在促进现代物流业发展方面有哪些优惠政策?

周丹蓉:

  有的,我们2016年12月出台了《海沧区促进航运物流业发展奖励扶持办法》(厦海政〔2016〕223号),有效期五年。

主持人:

  此次出台的航运物流政策有哪些亮点或者新变化?

周丹蓉:

  有的。一是我区航运物流企业,除享受厦门市及自贸区优惠政策外,还可以叠加享受厦海政〔2016〕223号文扶持措施。二是该政策吸收了2013年9月出台的《关于鼓励在海沧保税港区开展保税物流业务的意见》(厦海政〔2013〕117号)、《关于鼓励发展航运业的意见》(厦海政〔2013〕118号)两个政策实施过程中的宝贵经验,并结合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重新制定。与以往同类政策相比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政策覆盖面更广。此次的厦海政〔2016〕223号文,除了政策常规扶持的企业入驻奖励、业务经营奖励外,还包含了融合发展、创新提升、人才等方面的奖励。

  二是扶持力度更大。如:(1)鼓励物流企业进行升级创建,首次升级为国家3A级以上企业的,最高可一次性奖励400万元。(2)对冷链物流项目建设和服务中小企业的物流信息平台项目,最高可一次性补助500万元。(3)对人才的奖励,最高可返还五年的个人区级财政收入贡献数。

  三是申报程序更加明确。一是申报时间明确。航运物流政策原则上每年集中受理一次,受理前发布申报通知,便于企业及时申报。二是受理部门明确。由区交通局统一对外受理部门企业申报材料后,区财政局、经信局、商务局、统计局等相关部门进行会审后,报区分管领导审批拨付扶持资金。

  四评估标准更简便易行。针对企业来说主要以企业当年营收或项目投资总额作为评估标准;针对个人来说,主要以其职务薪酬及从业经验作为评估标准。

主持人:

  那么,请问周局长,能否和我们详细介绍《海沧区促进航运物流业发展奖励扶持办法》(厦海政〔2016〕223号)(以下简称扶持办法)的具体内容呢?

周丹蓉:

  好的,主持人。

主持人:

  请问扶持办法适用哪些对象?

周丹蓉:

  该办法适用于在海沧区注册登记、纳税且纳入交通业统计并承诺五年内不迁离海沧区的航运物流企业。

主持人:

  请问扶持办法有哪些措施?

周丹蓉:

  扶持办法覆盖了企业入驻、经营贡献、融合发展、创新提升、业务拓展、人才等六个方面扶持奖励。

主持人:

  哇!咱们这个航运物流政策考虑得很周全,企业每个发展阶段都能得到政府扶持。那什么是入驻经营奖励?与经营贡献奖有何区别呢?周局长能不能详细帮我们讲解一下?

周丹蓉:

  好的,主持人。入驻经营奖励侧重于吸引新企业,经营贡献奖侧重于鼓励辖区企业做大做强。

  1.入驻经营奖励细分为4种情况:

  一是对符合条件的新注册企业,按其年度区级财政贡献数,给予前两年80%、后三年40%的奖励。

  二是对全球500强、国家5A级物流企业,到海沧区新设物流企业(含与海沧区现有企业合资且股比50%以上),按其年度区级财政贡献数,给予前两年100%、后三年50%的奖励。

  三是鼓励平台招商,每成功引入一家符合条件的入驻对象,一次性给予平台10万元奖励。

  四是鼓励海沧区以外的航运物流企业迁入,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其年度区级财政贡献数,给予前两年80%、后三年40%奖励。

  2.经营贡献奖励分为2种情况:

  一是鼓励规模以下企业做大为规模以上企业,即年营收1000万元以下转为以上且增幅10%以上,按其当年营收增量分为3档奖励,最高奖励20万元。

  二是鼓励规模以上企业做强,即年营收1000万元以上且增幅5%以上的企业,也是按其当年营收增量分为3档奖励,最高奖励20万元。

主持人:

  那融合发展奖励又是一个怎样的概念?

周丹蓉:

  主要促进加快物流业与制造业、商贸业等不同产业联动发展;鼓励企业分离物流服务和支持快递物流发展。具体为:

  1.加快不同产业联动发展。对物流企业承接区内单家制造业、商贸业等跨产业企业2个环节以上物流服务外包,物流外包服务补助最高200万元。

  2.鼓励企业分离物流服务。对剥离物流环节、设立物流企业并实质性运营的,最高可一次性补助50万元。

  3.支持快递物流发展。首次给予快递企业租金补助,每年最高10万元,最长可享受3年。

主持人:

  创新提升奖励又是什么样的奖励呢?

周丹蓉:

  创新提升奖励主要支持冷链物流项目建设,支持物流信息化建设,鼓励企业参与创建等级。具体为:

  1.支持冷链物流项目建设。对建设冷链物流项目、投资额5000万元以上的,按项目投资额的5%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500万元。

  2.支持物流信息化建设。对以服务中小企业为主的物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按信息化建设项目投资额的40%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企业使用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产生的费用,按30%的标准给予补贴,累计不超过3年。

  3.鼓励企业参与创建等级。对首次认定的市级以上重点物流企业除享受市级奖励外,扣除市级奖励中区级承担部分,按照1:1给予配套奖励。鼓励辖区现有等级物流企业进行升级创建,首次升级为国家3A级、4A级、5A级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200万元、400万元。

主持人:

  业务拓展奖励呢?

周丹蓉:

  主要是支持企业拓展市场腹地,开展多式联运。对以海沧为依托开展多式联运、打造临港商品交易平台等业务,拓展内陆市场,建设或运营陆地港、支线码头,按项目投资额的30%给予补助,最高500万元。

主持人:

  近几年市区各级对人才越来越重视,不断出台相关政策。周局长刚刚所说的人才政策,请问是针对哪种类型的人才?

周丹蓉:

  我们之前做了一些产业人才方面的调研,企业普遍反映航运物流产业人才短板主要集中在高管及技术骨干。对此,我们出台相应的扶持措施,辅助企业吸引留住人才。即在海沧区同一航运物流企业中任职满一年,年龄60周岁以下,能力、业绩和贡献突出的高管人员和技术骨干,按个人年度区级财政收入贡献数的100%给予奖励,奖励期限累计不超过五年。

主持人:

  航运物流企业在享受扶持政策时,除了上述提到的一些条件外,有没有其他限制规定?

周丹蓉:

  享受厦海政〔2016〕223号文扶持措施的对象,须承诺五年内不迁离海沧区,不改变在海沧区的注册、纳税、入统等关系。若违反上述承诺,需返还企业在海沧区已享受有关本意见的各项补助、扶持、奖励。同时,每年度奖励总额不得超过该企业当年度对区级财政收入的贡献数。

主持人:

  好的,非常感谢周局长的介绍。那么下面让我们进入到网友提问的环节,有请周局长为提出问题的网民朋友进行现场解答。

周丹蓉:

  好的,欢迎广大网友热情提问。

主持人:

  首先让我们来看第一位网友的提问。

陈先生:

  您好!我们公司从网上看到海沧区出台了促进航运物流业发展扶持办法,这个办法扶持力度比较大,请问该办法从什么时候开始兑现?怎么申请?

周丹蓉:

  《海沧区促进航运物流业发展奖励扶持办法》(厦海政〔2016〕223号)于2016年12月出台,2017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首次兑现时间为2018年度兑现2017年,依此类推。考虑到多数企业的上年度企业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等重要申请材料到次年年中才能完成,一般下半年才开始受理,每年集中受理一次,受理前通过海沧区政府官网发布申报通知,便于企业及时申报。请及时关注。

LION:

  您好!我们是一家在海沧注册运营多年的供应链公司,公司除了从事供应链管理,还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贸易批发类等,公司今年效益较好,预计营收增量超5000万元、增幅20%以上,请问可以申请经营贡献奖励吗?

周丹蓉:

  这位网友您好,我们受理企业申请,除了看企业是否是航运物流企业外,还得看企业是否在海沧区注册登记、纳税,并且纳入海沧区交通业统计等三个基本条件是否满足,三个缺一不可。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来看,贵公司从事范围跨度较大,要与相关部门对接明确营收是否入统交通业,如果是的话又有在海沧纳税可以提出申请。

吕女士:

  您好!我们公司是一家国家3A级物流企业,今年又被授牌为国家4A级物流企业,请问申请企业创建等级奖励金有多少?

周丹蓉:

  根据鼓励辖区现有等级物流企业进行升级创建条款规定,首次升级为国家3A级、4A级、5A级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200万元、400万元,其中已获得较低等级奖励的,在获得较高等级奖励时,给予补足相应的奖励差额。即如果已享受过3A级奖励的,申请4A级奖励时应扣除已享受奖励部分;如果未享受过3A级奖励的,则可以全额申请4A级奖励200万元。

Wendy:

  您好!我们公司高管都是由双方股东委派,公司没有与高管签署用工合同。请问股东委派书可否视同用工合同?

周丹蓉:

  根据厦海政〔2016〕223号规定,申请人才奖励的,除了需提交企业相关资料外,还需提供人才与企业签订的用工合同、个人身份证明、社保证明复印件及税务机关出具的个人完税证明(技术骨干还需提供有效的从业资质证明复印件)。股东委派书可以作为个人身份证明,原则上是需要提供用工合同的。

孙先生:

  您好!我们公司在每年都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建设公司的内部信息平台系统,提升公司运转效率。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申请支持物流信息化建设项目补助吗?

周丹蓉:

  支持物流信息化建设项目补助对象主要是以服务中小企业为主的物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项目。它有2个主要特点:一是服务中小企业为主;二是提供公共服务。根据网友提供的信息来看,贵公司的信息平台建设项目是自用平台的,不符合申请条件。

李先生:

  您好。我们公司每年纳税500万元,对照政策符合享受经营贡献、融合发展、创新提升等多项奖励,请问是否可以同时申请?

周丹蓉:

  企业每年度奖励总额在不超过当年度对区级财政收入的贡献数的前提下,可以同时申请。

游先生:

  您好!请问开户行是否只能在海沧才能享受扶持政策?

周丹蓉:

  只要是在海沧区注册登记、纳税且纳入交通业统计并且承诺5年内不迁离海沧的航运物流企业,都有机会享受该政策,对于开户行在哪没有特别的要求。

超越梦想:

  请问技术骨干是怎么认定的?

周丹蓉:

  “技术骨干”是指在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的企业工作,且年薪不低于全市社平工资1.5倍,拥有五年以上从业经验的专业技术人才。

主持人:

  非常感谢周局长对网友提问的认真解答,听了周局长的介绍与解答,希望广大网友已对我区航运物流政策及目前网友较为关注的热点问题有了更深入的了解。最后请周局长再跟我们网友说几句话吧。

周丹蓉:

  在这里要非常感谢广大群众、网友对我区航运物流政策的关注与支持。感谢海沧区政府门户网站提供这样一个平台让我们能与群众进行在线互动交流。希望今后大家能够给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谢谢!

主持人:

  好的,今天非常感周局长的到来,本期在线访谈到此结束了,感谢您的参与,欢迎您继续关注我们下一期在线访谈,再见!

分享到:
收藏】  【打印】  【关闭
备注: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仅供浏览者参考,如与具体受理或监管机构的规定不一致的,请以相关部门或机构的规定为准。具体细则请查阅"免责声明"。 网页纠错  网页建设意见
当前位置:首页 | 互动交流 | 在线访谈 | 航运物流政策解读
文字实录

主持人:
  各位网民朋友,大家好。欢迎参与我们这一期的在线访谈。首先,让我们欢迎海沧区交通运输局局长周丹蓉做客海沧区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栏目。周局长,您好!

周丹蓉:
  主持人,您好!各位网友,大家好!

主持人:
  周局长,据了解,海沧区交通运输局成立时间较短,各位网友可能对区交通运输局比较陌生,您能简要介绍区交通运输局都有哪些职能吗?

周丹蓉:
  好的,我简单介绍一下。区交通局于2015年11月独立挂牌运作,下属一个事业单位即运输管理所,交通局的主要职能除了大家比较熟悉的重点道路建设外,还要承担运输服务业、公共交通、出租汽车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责任;以及港口规划、建设管理、现代物流业的发展促进工作等。
  

主持人:
  听完周局长的介绍,想必广大网友朋友们已对我区交通运输局的工作内容有了初步认识。我们也知道了现代物流业的发展促进工作是区交通运输局的重要工作之一。在这里,我想替广大网友咨询一下周局长,我区在促进现代物流业发展方面有哪些优惠政策?

周丹蓉:
  有的,我们2016年12月出台了《海沧区促进航运物流业发展奖励扶持办法》(厦海政〔2016〕223号),有效期五年。
  

主持人:
  此次出台的航运物流政策有哪些亮点或者新变化?

周丹蓉:
  有的。一是我区航运物流企业,除享受厦门市及自贸区优惠政策外,还可以叠加享受厦海政〔2016〕223号文扶持措施。二是该政策吸收了2013年9月出台的《关于鼓励在海沧保税港区开展保税物流业务的意见》(厦海政〔2013〕117号)、《关于鼓励发展航运业的意见》(厦海政〔2013〕118号)两个政策实施过程中的宝贵经验,并结合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重新制定。与以往同类政策相比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政策覆盖面更广。此次的厦海政〔2016〕223号文,除了政策常规扶持的企业入驻奖励、业务经营奖励外,还包含了融合发展、创新提升、人才等方面的奖励。
  二是扶持力度更大。如:(1)鼓励物流企业进行升级创建,首次升级为国家3A级以上企业的,最高可一次性奖励400万元。(2)对冷链物流项目建设和服务中小企业的物流信息平台项目,最高可一次性补助500万元。(3)对人才的奖励,最高可返还五年的个人区级财政收入贡献数。
  三是申报程序更加明确。一是申报时间明确。航运物流政策原则上每年集中受理一次,受理前发布申报通知,便于企业及时申报。二是受理部门明确。由区交通局统一对外受理部门企业申报材料后,区财政局、经信局、商务局、统计局等相关部门进行会审后,报区分管领导审批拨付扶持资金。
  四评估标准更简便易行。针对企业来说主要以企业当年营收或项目投资总额作为评估标准;针对个人来说,主要以其职务薪酬及从业经验作为评估标准。
  

主持人:
  那么,请问周局长,能否和我们详细介绍《海沧区促进航运物流业发展奖励扶持办法》(厦海政〔2016〕223号)(以下简称扶持办法)的具体内容呢?

周丹蓉:
  好的,主持人。

主持人:
  请问扶持办法适用哪些对象?

周丹蓉:
  该办法适用于在海沧区注册登记、纳税且纳入交通业统计并承诺五年内不迁离海沧区的航运物流企业。

主持人:
  请问扶持办法有哪些措施?

周丹蓉:
  扶持办法覆盖了企业入驻、经营贡献、融合发展、创新提升、业务拓展、人才等六个方面扶持奖励。

主持人:
  哇!咱们这个航运物流政策考虑得很周全,企业每个发展阶段都能得到政府扶持。那什么是入驻经营奖励?与经营贡献奖有何区别呢?周局长能不能详细帮我们讲解一下?

周丹蓉:
  好的,主持人。入驻经营奖励侧重于吸引新企业,经营贡献奖侧重于鼓励辖区企业做大做强。
  1.入驻经营奖励细分为4种情况:
  一是对符合条件的新注册企业,按其年度区级财政贡献数,给予前两年80%、后三年40%的奖励。
  二是对全球500强、国家5A级物流企业,到海沧区新设物流企业(含与海沧区现有企业合资且股比50%以上),按其年度区级财政贡献数,给予前两年100%、后三年50%的奖励。
  三是鼓励平台招商,每成功引入一家符合条件的入驻对象,一次性给予平台10万元奖励。
  四是鼓励海沧区以外的航运物流企业迁入,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其年度区级财政贡献数,给予前两年80%、后三年40%奖励。
  2.经营贡献奖励分为2种情况:
  一是鼓励规模以下企业做大为规模以上企业,即年营收1000万元以下转为以上且增幅10%以上,按其当年营收增量分为3档奖励,最高奖励20万元。
  二是鼓励规模以上企业做强,即年营收1000万元以上且增幅5%以上的企业,也是按其当年营收增量分为3档奖励,最高奖励20万元。

主持人:
  那融合发展奖励又是一个怎样的概念?

周丹蓉:
  主要促进加快物流业与制造业、商贸业等不同产业联动发展;鼓励企业分离物流服务和支持快递物流发展。具体为:
  1.加快不同产业联动发展。对物流企业承接区内单家制造业、商贸业等跨产业企业2个环节以上物流服务外包,物流外包服务补助最高200万元。
  2.鼓励企业分离物流服务。对剥离物流环节、设立物流企业并实质性运营的,最高可一次性补助50万元。
  3.支持快递物流发展。首次给予快递企业租金补助,每年最高10万元,最长可享受3年。

主持人:
  创新提升奖励又是什么样的奖励呢?

周丹蓉:
  创新提升奖励主要支持冷链物流项目建设,支持物流信息化建设,鼓励企业参与创建等级。具体为:
  1.支持冷链物流项目建设。对建设冷链物流项目、投资额5000万元以上的,按项目投资额的5%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500万元。
  2.支持物流信息化建设。对以服务中小企业为主的物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按信息化建设项目投资额的40%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企业使用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产生的费用,按30%的标准给予补贴,累计不超过3年。
  3.鼓励企业参与创建等级。对首次认定的市级以上重点物流企业除享受市级奖励外,扣除市级奖励中区级承担部分,按照1:1给予配套奖励。鼓励辖区现有等级物流企业进行升级创建,首次升级为国家3A级、4A级、5A级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200万元、400万元。

主持人:
  业务拓展奖励呢?

周丹蓉:
  主要是支持企业拓展市场腹地,开展多式联运。对以海沧为依托开展多式联运、打造临港商品交易平台等业务,拓展内陆市场,建设或运营陆地港、支线码头,按项目投资额的30%给予补助,最高500万元。

主持人:
  近几年市区各级对人才越来越重视,不断出台相关政策。周局长刚刚所说的人才政策,请问是针对哪种类型的人才?

周丹蓉:
  我们之前做了一些产业人才方面的调研,企业普遍反映航运物流产业人才短板主要集中在高管及技术骨干。对此,我们出台相应的扶持措施,辅助企业吸引留住人才。即在海沧区同一航运物流企业中任职满一年,年龄60周岁以下,能力、业绩和贡献突出的高管人员和技术骨干,按个人年度区级财政收入贡献数的100%给予奖励,奖励期限累计不超过五年。
  

主持人:
  航运物流企业在享受扶持政策时,除了上述提到的一些条件外,有没有其他限制规定?

周丹蓉:
  享受厦海政〔2016〕223号文扶持措施的对象,须承诺五年内不迁离海沧区,不改变在海沧区的注册、纳税、入统等关系。若违反上述承诺,需返还企业在海沧区已享受有关本意见的各项补助、扶持、奖励。同时,每年度奖励总额不得超过该企业当年度对区级财政收入的贡献数。

主持人:
  好的,非常感谢周局长的介绍。那么下面让我们进入到网友提问的环节,有请周局长为提出问题的网民朋友进行现场解答。

周丹蓉:
  好的,欢迎广大网友热情提问。

主持人:
  首先让我们来看第一位网友的提问。
  

陈先生:
  您好!我们公司从网上看到海沧区出台了促进航运物流业发展扶持办法,这个办法扶持力度比较大,请问该办法从什么时候开始兑现?怎么申请?
  

周丹蓉:
  《海沧区促进航运物流业发展奖励扶持办法》(厦海政〔2016〕223号)于2016年12月出台,2017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首次兑现时间为2018年度兑现2017年,依此类推。考虑到多数企业的上年度企业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等重要申请材料到次年年中才能完成,一般下半年才开始受理,每年集中受理一次,受理前通过海沧区政府官网发布申报通知,便于企业及时申报。请及时关注。
  

LION:
  您好!我们是一家在海沧注册运营多年的供应链公司,公司除了从事供应链管理,还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贸易批发类等,公司今年效益较好,预计营收增量超5000万元、增幅20%以上,请问可以申请经营贡献奖励吗?
  

周丹蓉:
  这位网友您好,我们受理企业申请,除了看企业是否是航运物流企业外,还得看企业是否在海沧区注册登记、纳税,并且纳入海沧区交通业统计等三个基本条件是否满足,三个缺一不可。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来看,贵公司从事范围跨度较大,要与相关部门对接明确营收是否入统交通业,如果是的话又有在海沧纳税可以提出申请。
  

吕女士:
  您好!我们公司是一家国家3A级物流企业,今年又被授牌为国家4A级物流企业,请问申请企业创建等级奖励金有多少?
  

周丹蓉:
  根据鼓励辖区现有等级物流企业进行升级创建条款规定,首次升级为国家3A级、4A级、5A级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200万元、400万元,其中已获得较低等级奖励的,在获得较高等级奖励时,给予补足相应的奖励差额。即如果已享受过3A级奖励的,申请4A级奖励时应扣除已享受奖励部分;如果未享受过3A级奖励的,则可以全额申请4A级奖励200万元。
  

Wendy:
  您好!我们公司高管都是由双方股东委派,公司没有与高管签署用工合同。请问股东委派书可否视同用工合同?
  

周丹蓉:
  根据厦海政〔2016〕223号规定,申请人才奖励的,除了需提交企业相关资料外,还需提供人才与企业签订的用工合同、个人身份证明、社保证明复印件及税务机关出具的个人完税证明(技术骨干还需提供有效的从业资质证明复印件)。股东委派书可以作为个人身份证明,原则上是需要提供用工合同的。
  

孙先生:
  您好!我们公司在每年都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建设公司的内部信息平台系统,提升公司运转效率。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申请支持物流信息化建设项目补助吗?
  

周丹蓉:
  支持物流信息化建设项目补助对象主要是以服务中小企业为主的物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项目。它有2个主要特点:一是服务中小企业为主;二是提供公共服务。根据网友提供的信息来看,贵公司的信息平台建设项目是自用平台的,不符合申请条件。
  

李先生:
  您好。我们公司每年纳税500万元,对照政策符合享受经营贡献、融合发展、创新提升等多项奖励,请问是否可以同时申请?
  

周丹蓉:
  企业每年度奖励总额在不超过当年度对区级财政收入的贡献数的前提下,可以同时申请。
  

游先生:
  您好!请问开户行是否只能在海沧才能享受扶持政策?
  

周丹蓉:
  只要是在海沧区注册登记、纳税且纳入交通业统计并且承诺5年内不迁离海沧的航运物流企业,都有机会享受该政策,对于开户行在哪没有特别的要求。
  

超越梦想:
  请问技术骨干是怎么认定的?
  

周丹蓉:
  “技术骨干”是指在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的企业工作,且年薪不低于全市社平工资1.5倍,拥有五年以上从业经验的专业技术人才。
  

主持人:
  非常感谢周局长对网友提问的认真解答,听了周局长的介绍与解答,希望广大网友已对我区航运物流政策及目前网友较为关注的热点问题有了更深入的了解。最后请周局长再跟我们网友说几句话吧。
  

周丹蓉:
  在这里要非常感谢广大群众、网友对我区航运物流政策的关注与支持。感谢海沧区政府门户网站提供这样一个平台让我们能与群众进行在线互动交流。希望今后大家能够给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谢谢!
  

主持人:
  好的,今天非常感周局长的到来,本期在线访谈到此结束了,感谢您的参与,欢迎您继续关注我们下一期在线访谈,再见!
  

访谈图片
互动参与
网友提问

陈先生 : 您好!我们公司从网上看到海沧区出台了促进航运物流业发展扶持办法,这个办法扶持力度比较大,请问该办法从什么时候开始兑现?怎么申请?

回复 : 《海沧区促进航运物流业发展奖励扶持办法》(厦海政〔2016〕223号)于2016年12月出台,2017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首次兑现时间为2018年度兑现2017年,依此类推。考虑到多数企业的上年度企业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等重要申请材料到次年年中才能完成,一般下半年才开始受理,每年集中受理一次,受理前通过海沧区政府官网发布申报通知,便于企业及时申报。请及时关注。

LION : 您好!我们是一家在海沧注册运营多年的供应链公司,公司除了从事供应链管理,还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贸易批发类等,公司今年效益较好,预计营收增量超5000万元、增幅20%以上,请问可以申请经营贡献奖励吗?

回复 : 这位网友您好,我们受理企业申请,除了看企业是否是航运物流企业外,还得看企业是否在海沧区注册登记、纳税,并且纳入海沧区交通业统计等三个基本条件是否满足,三个缺一不可。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来看,贵公司从事范围跨度较大,要与相关部门对接明确营收是否入统交通业,如果是的话又有在海沧纳税可以提出申请。

吕女士 : 您好!我们公司是一家国家3A级物流企业,今年又被授牌为国家4A级物流企业,请问申请企业创建等级奖励金有多少?

回复 : 根据鼓励辖区现有等级物流企业进行升级创建条款规定,首次升级为国家3A级、4A级、5A级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200万元、400万元,其中已获得较低等级奖励的,在获得较高等级奖励时,给予补足相应的奖励差额。即如果已享受过3A级奖励的,申请4A级奖励时应扣除已享受奖励部分;如果未享受过3A级奖励的,则可以全额申请4A级奖励200万元。

Wendy : 您好!我们公司高管都是由双方股东委派,公司没有与高管签署用工合同。请问股东委派书可否视同用工合同?

回复 : 根据厦海政〔2016〕223号规定,申请人才奖励的,除了需提交企业相关资料外,还需提供人才与企业签订的用工合同、个人身份证明、社保证明复印件及税务机关出具的个人完税证明(技术骨干还需提供有效的从业资质证明复印件)。股东委派书可以作为个人身份证明,原则上是需要提供用工合同的。

孙先生 : 您好!我们公司在每年都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建设公司的内部信息平台系统,提升公司运转效率。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申请支持物流信息化建设项目补助吗?

回复 : 支持物流信息化建设项目补助对象主要是以服务中小企业为主的物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项目。它有2个主要特点:一是服务中小企业为主;二是提供公共服务。根据网友提供的信息来看,贵公司的信息平台建设项目是自用平台的,不符合申请条件。

李先生 : 您好。我们公司每年纳税500万元,对照政策符合享受经营贡献、融合发展、创新提升等多项奖励,请问是否可以同时申请?

回复 : 企业每年度奖励总额在不超过当年度对区级财政收入的贡献数的前提下,可以同时申请。

游先生 : 您好!请问开户行是否只能在海沧才能享受扶持政策?

回复 : 只要是在海沧区注册登记、纳税且纳入交通业统计并且承诺5年内不迁离海沧的航运物流企业,都有机会享受该政策,对于开户行在哪没有特别的要求。

超越梦想 : 请问技术骨干是怎么认定的?

回复 : “技术骨干”是指在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的企业工作,且年薪不低于全市社平工资1.5倍,拥有五年以上从业经验的专业技术人才。

政策解读


  2013年9月,我区分别出台的《关于鼓励在海沧保税港区开展保税物流业务的意见》(厦海政〔2013〕117号)(以下简称《117号文》)及《关于鼓励发展航运业的意见》(厦海政〔2013〕118号)(以下简称《118文》),有效期截至2016年9月。《117号文》及《118文》由海沧保税港区管委会办公室负责兑现实施。2015年4月厦门自贸片区挂牌运作,海沧保税港区范围划入厦门自贸片区,海沧自贸办提出考虑到厦门自贸片区政策的统一协调性,海沧自贸办不宜单独制定、实施优惠政策,建议终止《117号文》及《118文》。
  为做好政策衔接,进一步推动航运物流产业集群发展,优化产业创新和发展环境,增强产业竞争力,根据区领导指示精神,结合《117号文》、《118文》出台三年来的执行情况和我区实际情况变化,制定出台了《海沧区促进航运物流业发展奖励扶持办法》。本办法在起草制定过程中,通过区政府专题会、企业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稿及反复沟通等方式,几易其稿、修改完善。主要针对入驻我区的航运物流企业,除按照厦门市及自贸区相关规定享受优惠政策外,还可以叠加享受我区入驻、经营贡献、融合发展、创新提升、业务拓展、人才等六个方面扶持奖励。
  
我要咨询联系相关部门